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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即解释浅析当代解释学与翻译

来源:中国科技翻译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5-10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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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翻译即解释”的由来 “翻译即解释”这一命题在西方已有400多年的历史,早在16世纪,时任牛津大学神学教授的Humphrey在《解释方法卷三》中就直接将Hermeneutic解释为“翻译”。其

一、“翻译即解释”的由来

“翻译即解释”这一命题在西方已有400多年的历史,早在16世纪,时任牛津大学神学教授的Humphrey在《解释方法卷三》中就直接将Hermeneutic解释为“翻译”。其实,站在哲学解释学的角度看上来,翻译可以说就是解释的一个过程。我国著名学者洪汉鼎先生也曾提到过,翻译者或者说解释者,对某一个作品进行“诠释-翻译”的时候,解释者对其所翻译的内容里展现的独特魅力既不应该减少也不应该增加,他们要做的就是详实地阐释出他们所翻译的内容。因此,从普遍诠释学的角度出发,“解释即翻译”指的是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应当努力消除源语和目标语之间因时间距离和语言差异所造成的误解,从而达到对作者思想的准确理解与解释。进行解释的人要明白回避主观性和相对性是很重要的这件事情,解释者要学会努力跳脱出自身的局限与环境。

二、当代解释学与翻译

根据解释学研究方法的不一样,解释学也可以分为方法论解释学和本体论解释学两大流派。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创立的方法论解释学渗透着一种明显的客观主义原则,这一种原则是建立依托在科学认识的基础之上的,意即消除误解,进行正确客观的理解。因此也被称为客观解释学,它强调读者作为一个接受者,应该消除自己的偏见,努力掌握文本的原意,即掌握作者的意图。这种方法解释学所倡导的精神符合译者传统身份的要求,即客观、忠实地表达原文的原意。

海德格尔开创了从传统方法论解释学向当代本体论解释学的转变。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1962)一书中认为理解是存在的基本方式,理解不仅是一个方法论问题,也是一个本体论问题。他还认为理解是一种发生在一个时代的历史行为,没有超越时间和历史的客观解释学所假定的纯粹的客观理解。海德格尔的学生伽达默尔接受了他老师的两条解释学原则,即理解的本体论原则和理解的历史性原则,系统地创立了当代哲学解释学。在当代哲学解释学领域。阅读和理解文本成为解释学理论的焦点,理解的历史性成为解释学理论的基本原则。

所有的理解都是自我理解,任何解释者的理解都是以预先理解为前提的,这包括三个方面:一、一个人必须生活在某种文化中,历史和文化在人类认识之前已经拥有了人;二、人在文化中接受语言和使用语言的方式,必须使之进入自己的理解;三、在任何理解之前,人已经有了某种概念,预设和假设也有一定的认识。历史性的理解是人类理解文本时的偏见。偏见是历史的产物,不可避免。同时,它是合法的,因为偏见不同于错误,是历史选择和传统保留的。他的观点,即理解的历史性,也被称为“合法偏见”。

另一方面,现代解释学认为,一部作品先前并不具有明确的意义,而是具有无限的、开放的意义,有待于阐释者的发现和阐释。当然,一部作品有自己的作者、创作时间和相关的历史文化环境。但也包含以下内容:一是社会规范的内容;二是艺术传统的内容;三是作者风格的内容。但这些内容并不构成作品的明确意义,因为这些内容是通过文本构成而变形的,只能作为一种背景存在。伽达默尔在其著作《真理与方法》说到:“唯心主义诠释学的心理学基础本身就有问题:难道文本的意义真的只限于‘所意指的’意义作者的意思吗?理解难道只不过是原始创作的再现吗?” 作品的文本意义是开放的,如果解释者选择不同的规范,就会产生新的不同的意义。所以从根本上说,作品的意义是无限的。如果有人想得到原意,即作者在作品中所表达的意思,他的这种行为将会是徒劳无功没有意义的。

在当代本体论解释学中,追求文本和作者的本意并不是主要目的。那么人们如何看待翻译呢?海德格尔是当代本体论解释学的发起者,他对翻译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探讨。学者孙舟星,找到了他的论文集,他通过对两个不同版本的《阿那克西曼德碎片》的比较研究,发现尽管不同的译者有不同的意图和方法,但这两个译本非常相似。这两部作品不仅忠实于原文,而且对阿那克西曼德思想和观念的理解也十分相似。因此,当海德格尔重新翻译这篇文章时,他试图摆脱文字联系和先入为主的联想的束缚,说出他心中的想法,并寻求 其他合适的意义。

中国学者非常熟悉施莱尔马赫和海德格尔的翻译思想,但他们并不熟悉伽达默尔的翻译理论,伽达默尔的翻译理论主要出现在他的《真理与方法》一书中,虽然他的翻译研究目的不是为了翻译本身,而是为了证明他的哲学解释学思想,但他对翻译的阐述是非常有意义的。伽达默尔提出的理解的历史性,视域融合及效果历史等理念,从解释学的角度对翻译实践活动做了意义深远的研究。在解释学对翻译的方向中也存在着是跳出作者本意还是捍卫作者本意两种争论。伽达默尔解释学中提到的几个概念表明在相同文化背景下,理解的主体和客体都是不同的。人们的认知是多元的、不同的。不同的翻译者,可以在不同的视角下,使得文本的误读和偏见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给人们在翻译和解释作品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角度。

文章来源:《中国科技翻译》 网址: http://www.zgkjfyzz.cn/qikandaodu/2021/0510/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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